当前,人工智能(AI)技术如今已经深深地渗透到我们日常生活的每一个角落,其应用之广泛、影响之深远,已经远远超出了我们最初的想象。从人脸识别到自动驾驶,从智能医疗,到数字金融,AI技术在不断地推动着社会各个领域的发展。然而当AI技术被用于“复活”明星时,它可能涉嫌侵个人肖像权、名誉权,擅自使用就是不尊重逝者权益。目前,网上已出现多起未经家属同意AI复活已逝明星而被声讨的案例。不论我们是否愿意,人工智能普及时代都已经到来。面临这一新技术,我们应该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,既要积极拥抱,同时也要客观正视新问题。
没有人能够否认AI合成技术已经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。一方面它提高了我们的创作效率。如AI翻译极大地降低在翻译和视频制作等行业的门槛,也相当有效地提升了整体的工作效率。还有AI换声技术,通过分析语音特征,让两种不同语言的音频实现实时的语言转译,这项技术应用极大的提高了影视作品中实时转译效率,也为国际会议、商务谈判等场合提供了极大便利。另一方面它也能推动产业升级。如无人驾驶汽车、智能家居、虚拟现实等,这些新兴产业不仅为经济发展注入了新动力,也为就业市场带来了新机遇。同时,新兴产业的发展也对传统产业提出了新的要求,促使其加快创新和转型。
当然,新事物的发展往往伴随着诸多问题,在某种程度上来说,人工智能技术有多方便,就可能存在多少风险和变数。 首先,它会侵犯合法权益。当前人工智能合成的视频往往基于原始视频进行创作,可能涉嫌侵犯著作权和肖像权等。其次,它会增加诈骗风险。AI合成技术一旦大肆地运用于生活中,就会加剧诈骗风险,试想如果连常规的识别手段声音、图像都失效,对我们来说会是一场防不胜防的灾难。
所以面对新的技术,需要出台有效的举措,防止技术被滥用。首先要靠制度,完善法律约束。虽然当下已经出台了对于深度合成技术的暂行管理办法,但我们仍然要基于不断产生的新案例和实际中的新问题,完善法律权责和法律处罚标准。 其次要靠技术,要升级技术手段。依靠技术解决发展中的问题,可以探索数字水印,研制相关软件识别等甄别技能,能够对于人工合成的视频及时发现,并明确标识。最后要靠人力,要增强防范心理。我们对于网络上的陌生链接或者泄露个人隐私的问题,要及时回避、及时维权;科研人员也要始终铭记科技发展要遵从人性伦理。如果我们能做到上述这些,就可以给AI技术戴上紧箍咒,让其在可控的范围内发挥最大的作用。
科技本身没有善恶,人工智能就像科技之光。有光明就会有黑暗,我们要大力拥抱科技带来的光明面,同时对于光照不到的地方用法律制度、技术手段和道德伦理去驱除黑暗。在未来的发展中,我们需要不断平衡科技进步与伦理道德之间的关系,确保技术能够真正为人类带来福祉。(沈丹琼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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